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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消防救援局科技计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加快高水平消防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壮大消防救援新质战斗力,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对消防救援工作现代化的支撑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编制了《国家消防救援局科技计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方向

  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指南按二级标题(如1.1)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申报项目名称应与研究方向一致。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申报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三)项目申报单位的人才、设施等条件应能满足相关领域项目实施需要,应承担相应的成果转化义务。

  (四)多个单位联合申报时,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并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成果熟化项目联合申报单位数量不受限制。

  (五)每个项目的负责人为1人,应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在相关领域具有必要的技术积累,是项目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研究工作的主持者,并将作为立项评审环节的主答辩人;在项目申报时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

  (六)每人仅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已提交项目绩效评价申请的除外);2025年超期局科技计划项目清理工作中涉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

  (七)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应为牵头或参与申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除成果熟化项目外,消防救援队伍参加人员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八)项目有明确应用示范要求的,应明确提出应用示范指标;其中,项目成果为消防救援装备的,应在省级消防部门建立的消防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基地开展应用示范。

  三、申报单位范围

  各总队,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四所一中心”为项目推荐单位,各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本地区、其他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征集、初审与报送工作。上述单位,及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满1年、且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均可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四、具体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人需先在“消防科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61.161.226.213:8881)进行注册,并明确项目推荐单位(已注册申报人无需重复注册);进入“科技项目管理”栏目后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报推荐单位初审。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按照初审结果排序,将《国家消防救援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在线提交,其中签字页和盖章页必须扫描上传系统。

  项目申报及推荐网上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牵头负责项目申报,督促科技管理及相关业务部门做好本单位的立项调研、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吸纳本地区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和高等学校等社会科技资源,组成研发团队,联合申报项目。同时,支持和服务非消防救援系统单位牵头申报项目。

  (三)推荐单位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按照项目申报要求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四所一中心”和消防救援学院牵头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0项,其他单位牵头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项。

  

  附件:国家消防救援局科技计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pdf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

   2026年2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 蔚、王怀宁,010-8393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