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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08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08号建议的答复

  

胡美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西南地区农村消防基础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加强农村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连片村寨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积极作用。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木制房屋连片村寨是历史文化传承的宝贵见证,需要各方用心用情用力地加强科学保护。近年来,国家消防救援局会同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文物局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有关部署以及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有关内容,不断推动提升农村地区消防安全基础和自防自救能力。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指引。国家文物局每年组织对云南景迈山古茶林等西南农村地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联合消防等部门制定发布《古村落火灾防控导则》《文物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文物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方法》等规范标准。国家消防救援局推动将提升农村寄宿制学校消防管理水平、农村消防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纳入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农村消防基础建设纳入《“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国家标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导则》和《农村防火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依托乡村振兴,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对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实施改造。二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财政部通过国家消防救援局部门预算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以及增发国债资金安排200亿元,支持西南地区等财力困难地区消防站、营房建设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购置及基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以来,中央财政投入9500余万元,支持西南地区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30项。应急管理部积极推动增发国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实施,支持2万余个乡镇消防救援队伍购置微型消防车等常规救援装备。三是广泛宣传教育培训。国家消防救援局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和农业农村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将乡村消防安全纳入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全国村社区干部示范培训等;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基层消防监管专题培训,全国各地乡镇(街道)基层消防工作负责人近2.5万人参加培训,线上受众人群达33.3万人次;召开全国消防宣传“五进”暨志愿者服务工作现场会,部署消防宣传“进农村”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部署,统筹农村地区发展和安全,吸纳您提出的建议,科学施策、精准防控,不断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

  一、加强经费保障。财政部将与相关部委加强沟通配合,相关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后,及时下达预算予以支持。根据《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及现行经费保障模式,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及消防装备投入主要应由地方财政保障,财政部也将积极推动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按规定统筹财力,切实做好农村消防能力建设工作。应急管理部将协调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基层应急消防基础设施和救援装备条件。

  二、夯实基础底盘。国家消防救援局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结合“四好农村路”、美丽乡村建设、饮水安全等工程,因地制宜推进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建设,合理配置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消防车、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装备。出台有关政策性文件,指导各地健全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和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统筹用好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及各类社会消防公益组织力量,常态化开展消防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

  三、出台标准规范。国家消防救援局适时组织对有关标准进行修订升级,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完善农村消防安全布局,尤其是针对木结构村落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给水管网、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布局原则和配置要求。

  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