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应急函﹝2021﹞49号),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将于2021年10月共同举办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公开征集大赛主题、赛标、吉祥物、口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2021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主题、赛标、吉祥物、口号。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单位或个人均可投稿。
四、设计要求
设计作品可用于各类展示展板、广告、书报画册、文创等印刷和喷绘,适合媒体转载、传播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并可在所有消防技能领域延展应用。
(一)大赛主题:立意高远、内涵丰富,契合时代要求,能充分体现消防职业特色和消防文化内涵,突出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职业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文字简洁、寓意深刻,便于理解、感染力强、不存歧义、容易记忆识别,同时提供对应的英文翻译;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个字并附300字以内的作品理念阐述。
(二)赛标:作为大赛宣传的基础元素和核心形象,赛标应突出新时代消防行业技能人才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展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职业风采,对激励广大消防从业人员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具有强烈的感召力。设计以图形为主,适合搭配大赛相关文字内容使用,构图应简洁、明快、特点突出、辨识度高,并具有独特的艺术创意和视觉冲击力。
(三)吉祥物:设计作品可以为拟人拟物、具有独特艺术创意的自创玩偶,造型应亲和力强、辨识度高、感染性大,生动讨喜、形象鲜明、多变统一,令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能够得到不同受众人群的普遍认同;既可以是单独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形象名字应简洁响亮、朗朗上口。设计作品应附完整的创意说明及创作理念,包括应征作品的创意基础、创作过程、创作理念、灵感和概念的详细说明,还可包括关于品牌形象的故事(介绍品牌形象的风格、个性、特质、优点等);设计应具有艺术性和实用性,易于媒介传播和形象再创作。
(四)口号:需紧扣消防职业特色,情感饱满、具有较强的代入感,能与消防技能人才产生良好的心理情感共鸣,展现新时代消防技能人才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内容积极健康、寓意美好,字数不宜过多,便于记忆和传播。原则上每位应征者提交口号不超过3个。
五、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从大赛主题、赛标、吉祥物投稿中各筛选5个入围作品,从口号投稿中筛选10个入围作品,择优分别确定1个作品予以使用。入围作品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评选结果将通过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网址https://www.119.gov.cn)。
六、作品提交
应征者可同时或单独参加大赛主题、赛标、吉祥物、口号征集。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投送,邮件注明“2021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赛标、吉祥物征集”字样,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1.《2021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主题、赛标、吉祥物、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
2.《2021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见附件2)。
3.大赛赛标、吉祥物设计样图。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由应征作品创作者签字(或盖章)《2021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2021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主题、赛标、吉祥物、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纸质版的扫描件(或照片)。
2.赛标、吉祥物设计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交,精度统一为2480*3508(竖排版)、300dpi(单张jpg不小于3M)。须提供JPG和PDF两种图片格式(可压缩打包),并附200至500字的设计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名字(主要指吉祥物)、创作理念、设计内涵、个性、背景故事(主要指吉祥物)等。
3.投稿人需保留《2021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2021年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主题、赛标、吉祥物、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纸质版原件和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或矢量源文件。获奖者须提供该源文件用于大赛组委会使用。主办方会在比赛结束后,与获奖者进行纸质版文件交接。
4.应征作品创作、扫描、打印、邮寄等所有参与投稿产生的费用由作者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作品创作者应自留底稿。
(二)应征作品数量、质量如不能达到评选要求,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评选。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相关法律保护,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保证完整性,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因抄袭引起任何纠纷均由投稿人负责。
(四)所有获奖作品,除署名权之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大赛主题、赛标、吉祥物、口号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无偿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以及进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
(五)参选者向主办单位投稿即表明充分知悉并完全接受本公告的所有内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对本公告提出异议或主张任何费用。
(六)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米存存
联系电话:13585209119
投稿邮箱:xfjn119@163.com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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