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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165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165号建议的答复


李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治理的建议》收悉。经与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以火灾数据客观分析了当前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形势,并围绕修订法律法规压实管理责任、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深化群防群治、加大消防执法力度震慑违法行为、构建消防安全物业管理服务评价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稳控火灾形势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的建议,对破解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难点和堵点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消防救援局历来高度重视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注重统筹结合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治理,按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的工作模式,强化对该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公安部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组织派出所参与做好相关防火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细化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居民小区等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指导各地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劝阻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自然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通过建立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配建规划要求和健全标准体系、开展行业规范公告管理等方式,源头加强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吸纳您提出的有关建议,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持续强化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消防责任落实。应急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等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围绕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审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内容,持续强化对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加快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等制定工作,按照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改革及工作规则要求,根据业务需求,配合做好住宅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

  二是优化完善重点领域。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快电动自行车整车充电器电气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分批发布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白名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配合商务部推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消除存量车辆及电池安全隐患。自然资源部将结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要求,支持利用公共开放空间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加快推进既有小区增设充电设施,源头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日常消防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指导各地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推动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地物业管理服务评价体系,强化奖惩措施的综合运用,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履职能力。国家消防救援局将结合推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等重大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单位自查、组织基层排查,加强对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

  四是提升监管工作质效。国家消防救援局将指导各地消防部门推动各级人民政府明确乡镇街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内设机构,配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鼓励通过劳务派遣、购买服务、划拨调剂、单独招聘、属地消防部门派驻等多种方式,充实补齐乡镇街道消防工作专业力量和巡防力量。

  感谢您对消防救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