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收悉。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共同会商,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客观分析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现状,围绕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不足、违法占堵消防通道、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足等方面内容,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改造、提升综合保障力度、强化生命通道管理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建议,对于提升老旧小区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国家消防救援局历来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供电、道路、消防等基础设施,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会同民政部印发《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强供电、道路、停车及充电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完善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确保设施完好、运行安全。公安部指导各地公安派出所主动靠前,全力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国家消防救援局统筹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专项工作,推动老旧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实施“一区一策”消防治理模式,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吸纳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提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本质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统筹加强消防安全更新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指导各地继续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推进水电气热各类管线及消防等设施改造;继续指导各地结合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因地制宜补齐居住社区停车充电等设施短板。财政部将继续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强消防安全设施建设。目前,中央财政已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补助,地方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按规定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强消防救援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指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继续组织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聚焦突出问题和隐患,配合消防等部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助力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质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指导各地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巡查。国家消防救援局将结合推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等专项整治行动,指导乡镇街道强化对老旧小区的消防巡查检查,重点推动属地乡镇街道明确由社区、村居委统一负责对未设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的日常管理。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共治。以消防安全隐患“随手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居民群众举报老旧小区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及时核查、依法处理。持续拓展消防宣传工作渠道,以“三清三关”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场逃生自救为重点,突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通过火灾案例警示、入户宣传培训等形式,切实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感谢您对消防救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