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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区22个镇街成立消防工作所 2个小型消防站正式投用

  为强化消防安全末端管控力量,夯实镇街火灾防控基础,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挂牌成立渝北区镇街消防工作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重庆市渝北区所辖22个镇街消防工作所正式成立,实现区内镇街基层消防机构全覆盖。

  22个镇街成立消防工作所

  渝北区22个镇街消防工作所的成立,是贯彻落实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立足实际、统筹发展原则,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末端管控力量,夯实镇街火灾防控基础,不断开创全区消防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全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监管水平和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消防管理工作上新台阶,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通知》明确了消防工作所的人员配置。消防工作所设所长一名,成员2至4人。所长由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或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在编干部、消防专管员、专职消防队员或消防文职人员组成,其中已设立专职消防队的镇街,抽调一名专职队员专门负责消防工作所工作;未成立专职消防队的镇街招聘一名消防文职人员开展工作;后续根据各消防工作所实际任务需求,逐步配齐配强人员。

  《通知》指出,消防工作所将履行三大职能:一是消防安全检查任务。对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居住出租房,家庭式作坊,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于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对火灾风险性较大的单位(场所)每年至少检查一次,一般单位(场所)抽查任务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下发,并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组织专项抽查。消防工作所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对单位(场所)进行日常检查;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核查;对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建立消防委托执法档案;开展各类消防专项工作;根据需要开展的其他检查。二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任务。打造一支消防志愿服务队伍,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亮屏行动”,用好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和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鼓励更多居民线上学习消防知识,线下参与志愿服务。持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总结以往消防宣传“五进”的优秀经验做法,更新观念、创新宣传举措,围绕“119”消防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有亮点特色的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大小喇叭”宣传。常态化依托农村“大喇叭”、小区“小喇叭”广泛开展广播警示宣传,向居民发放消防宣传提示卡,切实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三是协助火灾调查处理任务。消防工作所是协助火灾处理的重要力量,应常备不懈,接到报警应立即集结政府专职消防队或社区微型消防站出动。消防工作所在协助火灾处理行动中,要积极抢救被困或遇险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资,减少灾害损失。消防工作所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出动:当辖区发生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时;接到119消防指挥中心调度命令时;接到群众报警求助时;接到上级命令需要出动时。消防工作所接警后,要迅速、准确、安全地赶赴火场,途中要随时了解火场情况并向上级部门汇报。火灾扑灭后,指定着火单位或户主等保护火灾现场,积极协助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火灾调查。

  《通知》规定消防工作所的管理方式。渝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负责统筹管理、调度指挥和业务指导。渝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成立专班、划片包干,加强对镇街消防工作所的业务指导。消防专管员、专职队员及消防文职人员更换岗位需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各镇街制定工作制度及考核办法,同时将消防工作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消防考核内容,并与区政府对镇街的年度考核挂钩。镇街要负责消防工作所的日常管理,包括必要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人员日常管理,结合实际完善消防工作所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习,提升消防安全业务能力,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全过程、全要素监督。

  《通知》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建镇街消防工作所是处置辖区火灾事故的迫切需要,是完善力量体系、提升攻坚能力的务实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任务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二是协同配合,落实保障。各单位要坚持系统观念、全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安排好各自工作,形成合力。区财政局要据实做好相关经费保障。三是强化督导,提升效能。各单位要把消防工作所的任务纳入日常绩效考评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以及消极怠慢、敷衍塞责等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全区将适时组织联合督导考核,并纳入平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范畴。

  2个小型消防站正式投用

  此外,为提高灭火救援快速反应能力,有效缓解辖区防火压力,进一步强化城市灭火救援体系,构筑消防安全屏障,渝北区龙山、龙溪两个小型消防救援站也于同日正式投入执勤。

  近年来,渝北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高层建筑多,人员流量大,老旧小区住宅密集,九小场所消防设施缺失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极大。为了改变现有消防站格局与灾害事故处置压力不相匹配的现状,渝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出台了《渝北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对龙山、龙溪街道建成2个小型消防救援站进行了规划。

  正式投入执勤的龙山、龙溪小型消防救援站,分别占地约300平方米,由车库、通讯室、食堂、寝室、盥洗室、厕所、浴室、库房、综合活动室等组成,配套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能满足消防执勤和日常工作需要。

  龙山、龙溪小型消防救援站兼具消防巡查、消防宣传、水源检查等功能,为一级消防站的前置站和突击站,主要负责该站辐射范围内灭火救援的初期处置任务,具备“点密站多、精准辐射、出动迅速、打早打小”的特点,在火灾扑救方面更有“快、准、灵”的独特优势,能够实现“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救人、第一时间灭火”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