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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夏季消防检查】专访岳塘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何建军

湘潭在线记者:何区长您好!在此次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中,岳塘区政府在推动党委政府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何建军: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5月27日,王永红区长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作出重要指示,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强化分工,严格奖惩。同时,还下发了《岳塘区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区民政、区建设、区文广新局、区建设局等部门也分别发文部署开展行业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率队开展3次夏季消防专项检查行动,区直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监管部门执法效力,深入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城区、易燃易爆单位以及火灾隐患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检查整治行动,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消防常识上街下乡宣传活动,全区上下齐心协力,有力推动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湘潭在线记者:岳塘区下一步将采取什么刚性措施,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何建军:下一步将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全面排查、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媒体曝光、严格执法为主要措施的夏季消防大检查,采取刚性执法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用足、用全拘留、“三停”、查封、曝光等强制手段,一律实施高限处罚,坚持“发现问题不放过,整治隐患不留情,督查工作不含糊,问题不改不放手”的工作原则,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湘潭在线记者:消防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哪些方面的火灾隐患相对难以整改和监督?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

何建军:根据近年来我区在消防工作“七进”活动中掌握的情况,目前来讲,社区、街道的火灾隐患分布较广,在建筑结构、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因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历史、人为、制度等原因,相对来讲难以整改。

下一步消防部门针对这些隐患问题,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拟制计划,积极向政府部门汇报,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社区消防投入。主要有以下措施:1、从源头抓起,首先是搞好消防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为避免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零敲碎打、朝令夕改、名自为政等弊端,必须科学、有效地抓好城市消防规划这个源头和龙头工程,并严格组织实施,促进社区从一开始建立就具备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2、根据消防监督“三级制”原则,派出所要具体抓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消防通道与消防水源建设、外来人口管理、“三合一”场所整顿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治理等工作。3、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及驻社区单位参加的消防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进行社区消防基础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指导消防组织开展消防服务活动,协调解决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消防器材配备、居民楼道可燃杂物的清理整治、疏通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安全问题。4、各住宅小区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成立一个消防工作组或志愿消防服务队,实行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共同负责制,成员由物业管理公司和居民小组长担任,每个居民单元设置一至两名志愿消防员,其职责是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楼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5、建章立制,使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湘潭在线记者:在此次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中,消防部门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全力配合,确保了工作实效,有哪些先进经验和具体措施?

何建军:在河南鲁山敬老院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全区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在着力提高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方面,区民政部门专门下发了《岳塘区社会福利、救助等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和重点、时间和步骤、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还着重要求辖区社会福利机构必须开展并填报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及时将单位内部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上报,不断强化信息反馈制度。同时,我们还针对弱势群体抗御火灾能力相对薄弱的特点,组织社区(村)民委员会利用展板、谈心、专栏、讲座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重着围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训,根据培训结果,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问卷调查,并再次印发《社会福利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