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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出台《政商交往“正负清单”》

近日,山东总队日照支队制定出台《日照市消防支队政商交往“正负清单”》(下称《清单》),严格规范全体消防指战员的政商交往行为,为改革转隶期间全面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提供了新的遵循,以实际行动助力“放管服”改革。

《清单》明确了消防指战员“8个自觉做到”与“8个自觉杜绝”,两者深度交融,共同划定权力的边界。“8个自觉做到”重在赋权,规定消防指战员要在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前提下,主动与社会单位交往,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交朋友,全心全意指导社会单位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等,为政商交往树立明晰的标准;“8个自觉杜绝”重在限权,教育引导全体指战员在改革转隶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和规矩。明确规定对于出现违反“负面清单”的行为,支队纪委将在事实调查清楚后对有关个人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清单》作为深入推动改革转隶期间“放管服”改革的有力抓手,是支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的结晶,是教育引导全体指战员正确处理“放”“管”及“亲”“清”关系的重要举措,对于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和谐高效的政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日照市消防支队政商交往“正负清单”》全文:

一、政商交往“正面清单”

消防指战员应自觉做到:

1.在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前提下,主动与社会单位交往,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交朋友,全心全意指导社会单位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畅通重大工程“绿色通道”,积极协调办理,开展一对一全程服务。

3.坚持热情高效,开展消防业务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能合并事项一并办理。

4.主要申报材料齐全、次要材料欠缺的业务,实行容缺受理,开展预审、预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5.与各政府部门进行“并联审批”。

6.执行“轻微违法,首错不罚”,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7.优化社会服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民参与度,共同防治火灾。

8.参与其他符合规定的活动。

二、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消防指战员应自觉杜绝:

1.推诿扯皮、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

2.违反规定到企业任职或者挂名领取薪酬,以及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参股或者持有非上市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3.默许、纵容、包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人管辖区域或者影响范围内的企业从事与消防有关的经营活动。

4.滥用职权,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和企业具体经营管理活动,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其合法权益。

5.索要或接受红包、礼品、礼金、购物卡、会员卡等财物,接受企业或个人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旅游、健身、文化等活动安排。

6.将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让企业及其负责人支付及向企业及其负责人筹资、借款、借物、借车。

7.参与上级明令禁止参加的企业各类庆典活动。

8.其他政商交往中的失当行为。

对于出现违反“负面清单”的行为,支队纪委将在事实调查清楚后对有关个人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依规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