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相关火灾防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设立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分别作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具体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
消防救援局机构职能(待定)
主 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63117 网站标识码:bm09000004